阜城商标转让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衡水盈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6 08:42:03
目前在注册公司后许多公司为了便于企业更好的发展,许多创业者都会衡水商标注册,创业者们对于商标注册这方面越来越重视,商标是一家企业无形的财产,是任何人和任何企业所不能侵权的,下面小编就为大伙儿简单介绍下注册商标的几个要点。
1.商标注册抽象性对与商标而言,和公司名字相同都拥有1个企业的代表性的实际意义,也有就是说公司名字要求不可以出現重名及其同音词类似的某些名字,因此说其实跟商标都是十分的类似商标最重要的就是说丰富性及其与众不同的特性不管哪样方式的商标包含文本、图样等状况,这种特点全是务必要有的。
2.抽象性强商标的抽象性要好不可以出現就是说和别人的商标相似性太高例如ofo单车和小黄人就非常容易造成欺诈,会给大家产生误解造成之后顾客们应对货品的那时候见到商标后没法鉴别出哪个究竟就是你的知名品牌,因此在其实上国家商标局也为创业人们干了十分多的较为,在全部的或许里,靠着鉴别。
3.要有与众不同的个性化通常得话,在鉴别商标的那时候许多人要几眼认出这一商标会有许多的丰富性原创设计、有艺术创意它是给顾客及其别人的这种技术专业的觉得。
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尤其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想着自己做生意了,像这两年比较火的,奶茶店、便利店、餐饮店等等。但是开店也是需要注册个体户的,而且还要记账报税哦,要不然被查到会被处罚的。而且除了要按照规定记账,还要在征期结束前进行纳税申报,否则的话,大家交的罚款可能比税还要多。
就像之前小编在网上看过一个真实案例,据说只是因为没建账,个体户就被罚五万多的税款。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个工商个体户,在2012年就已经完成注册了。但一直到2018年,都没有记账报税。后面在申请注销的时候,发现已经处于非正常户状态。如果要注销,则需要补税罚款。随后,税务机关给他算了一笔账,让他想哭...从12年注册到18年总计66个月,补交的税款51810元,五万多的罚款对于一些个体户来说可不小了。
看到这里,大家还认为个体工商户不用报税吗?你还觉得没开始经营,没开发票,就不用记账报税了吗?其实一直以来,无论你是农贸市场摆摊卖蔬菜瓜果的、淘宝开店的、还是做承包养殖业的,只要你是「个体工商户」均需要建账交税的!否则就是违法,查到是有惩罚的喔!
一、政策明确规定:
1、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征管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两条法规清楚明白的说明了:领取了营业执照在15天内,不管经不经营,开不开票,都要设置账簿,都必须要记账,都要报税!否则,如果不记账也不报税,并且还超过6个月都未经营的,将被列入非正常用户!6个月后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
3、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也有规定!去年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附件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
(1)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2)个体户建账的相关标准。
(3)有人就会问,要是不会记账的可怎么办?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4)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二、个体户月收入10万以下可以免增值税具体啥意思?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地税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为增值税的附加税随着也会免。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的个体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到上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那这些免税政策,就和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了。不过,虽然增值税有免税政策,但也需要进行报税的。如果不记账、不报税,咋证明你月收入10万内呢?咋享受优惠呢?报税不等于就要交税,所以要记账,要报税!除此之外,个体工商户除了增值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也得报税啊!
三、个体工商户请注意!零申报;不申报有的个体户,将零申报和不申报混淆。认为自己符合零申报的情形,就可以不报税。这其实也是大错特错!零申报不申报,零申报也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向税务局进行报税的!注意!个体户长期零申报后果严重!
1、长期零申报超过6个月,可能会被列入非正常户,甚至还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2、有经营活动却隐瞒不报的,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罚你五万不成问题!而且你还得更正申报数据,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3、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个体户,会被重点监控,发票会被降版降量,并且还可能会被叫去税务机关进行发票使用核查!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衡水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注册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的,可在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可无限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期10年。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商标权的主要特征
(1)专有性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如果商标的文字、图案是他人在先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两者肯定是存在冲突的例如说你的商标文字是某书法家的作品,这时候必然会出现与著作权之间的冲突。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31条又重复规定了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著作权属于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在先权利之一。在2001年《商标法》修订前,有关在先权利的问题是在原《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中,作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一种情形加以规定的。现行《商标法》把有关在先权利的规定提升到法律的层次,较之过去是一大进步。但是,现行《商标法》中仍然没有解决商标权与著作权冲突的具体规定,给实务操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在修订《商标法》时,应考虑对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在先权利保护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在实务中,商标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通常表现为两类案件:一类是商标确权案件,包括著作权人对于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即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的案件(简称商标异议案件),著作权人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的案件(简称商标争议案件)。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注册商标,属于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在后商标将不予注册或予以撤销。
另一类是著作权人以商标注册人(或商标使用人,下同)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总的来说,有关在后商标是否侵犯在先著作权的问题,与一般情况下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并没有本质区别,采用的都是接触加相似性的判断标准。在具体案件中,应从下面几个层次来进行审查。
第一,当事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标的是否构成作品,或者是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著作权法律关系得以发生的法律事实,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也就不会发生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所谓作品中具有版权性的部分,则是指作品中能够体现作者的创作思想,具有原创性,作为智力劳动成果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
第二,该作品早于商标申请注册日期创作完成。这是对于权利在先性的要求。如果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晚于商标申请注册日期,那么不仅不能产生在先著作权,著作权本身的合法性反而成为问题。当事人主张在先著作权的,应当提交在先创作完成作品的证据,在先公开发表作品的证据,在先进行版权登记的证据等。
第三,主张权利人为著作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著作权人是指作者本人,或者以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的人。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著作权被许可使用人。
第四,在后商标与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在后商标与他人独创性较强的作品完全相同,原则上可以认定在后商标是对他人在先作品的抄袭、复制。在后商标与他人作品的实质性相似,则是指在后商标与他人作品相似到这样一种程度,除了认定为复制而不可能有其他的合理解释。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案件审理人员应从普通消费者的标准出发,根据个案情况加以判定。
第五,商标注册人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他人作品,涉及到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的主观状态,接触过即为明知,接触的可能性与应知近似,但在证明标准上略低于应知。著作权人主张商标注册人有接触可能性的,应当提交有关其作品传播方式、范围的证据。鉴于著作权法并不排斥不同的主体各自独立创作完成相同或相近的作品,如果商标注册人能够证明在后商标是独立设计完成的,则不构成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第六,商标注册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根据《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商标注册人如主张其取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应就下列情形举证证明:商标注册人与著作权人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著作权人作出过直接的、明确的许可其使用作品申请注册商标的意思表示,原则上,有关许可使用作品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关于认定商标注册人是否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争议。有的同志认为,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不以签订书面合同或著作权人的明示授权为要件,著作权人的默示行为也可以成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这种观点是欠缺法律依据的。
其实简单通俗的来说就是组合商标只能一起使用,不能拆开使用,否则会被撤销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衡水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多数都是分开注册,灵活使用。而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包括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那么,如何掌握和区分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和冒充注册商标二者之间的关系和界线呢?这需针对具体商标案件个案认定,但其基本原则是: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所述的行为;但如果对注册商标的主体部分(包括文字和图形)进行较大的或根本性的改变,则该商标应视为一个新的商标,在此商标未经注册前就在使用中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将受到工商部门查处。因此,应重新申请注册。
上一篇:枣强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下一篇:桃城区企业商标变更如何办理?
最新文章 News center
- 武强企业商标注册:深化理解与实践原则[ 2024-11-16 ]
- 武强企业商标注册的核心原则解析[ 2024-11-15 ]
- 饶阳个人商标注册:识破骗局,守护品牌[ 2024-11-14 ]
- 饶阳个人商标注册需警惕的陷阱与防范策略[ 2024-11-13 ]
- 冀州区企业商标续展详细流程与注意事项[ 2024-11-12 ]
- 冀州区企业商标续展办理指南[ 2024-11-11 ]